27 7 月 2026

埃克森美孚就要求企業披露氣候信息的新法律起訴加州

埃克森美孚就要求企業披露氣候信息的新法律起訴加州

埃克森美孚已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質疑加利福尼亞州的兩項法律,這些法律要求該石油巨頭報告在全球範圍內使用其產品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

這份長達 30 頁的訴狀於週五向美國加州東區地方法院提交,指控法律要求該公司“刺穿加州的首選信息,儘管埃克森美孚認為該言論具有誤導性和虛假性”,從而侵犯了該公司的言論自由權。

參議院第 253 號法案,即 2023 年立法,被稱為 氣候企業數據責任法, 要求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在今年之前通過法規,要求年收入超過 10 億美元的上市公司和私營公司開始公開披露其在三個“領域”的排放量。

範圍 1 排放被定義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直接溫室氣體排放。範圍2包括間接排放,例如公司購買的電力。範圍3是公司供應鏈的排放,包括廢物、用水、商務旅行和員工通勤,這些排放約占公司許多行業溫室氣體排放的75%。字段 1 和 2 的報告將於 2026 年開始,字段 3 的報告將於 2027 年開始。

司法部長辦公室和埃克森美孚週六沒有回應置評請求。

根據投訴,空氣資源委員會就規則制定過程徵求公眾意見,但尚未對埃克森美孚 9 月 5 日概述其對擬議報告方法的分歧的信函做出回應。

訴訟稱,埃克森美孚辯稱,立法歷史表明,這些法案試圖“對埃克森美孚這樣的公司施加不成比例的責任,因為它們規模龐大,而且公然的目的是煽動公眾虐待”。

訴狀稱:“加州可能認為,達到該法規收入門檻的公司應對氣候變化負全部責任,但第一修正案明確禁止它強迫埃克森美孚談論這種錯誤觀點。”

洛杉磯的埃克森美孚加油站。

(埃里克塞耶/洛杉磯時報)

邁克爾·杰拉德,氣候變化倡導者 法律專家 哥倫比亞大學的教授在回應《泰晤士報》的消息時表示,該訴訟反映了“埃克森美孚積極反擊”任何與氣候變化有關的監管的模式。

“這些法律並不要求埃克森美孚改變石油生產、運輸、精煉或銷售的方式。這只是埃克森美孚不想向公眾提供的信息,”杰拉德說。 “如果埃克森美孚認為任何信息會產生誤導,它可以自由地解釋原因,以便讀者得出自己的結論。”

該立法的支持者表示,它不鼓勵企業進行“洗綠”行為,即虛假宣傳公司為減少全球變暖排放所做的努力的營銷活動。

該法案的作者、舊金山民主黨參議員斯科特·維納(Scott Wiener)在該法案獲得通過時表示:“科學家告訴我們,為了防止氣候變化帶來最嚴重的影響,我們需要全面了解如何大幅削減排放量。”

另一項單獨的法案 SB 261 將要求收入超過 5 億美元的公司披露與氣候相關的財務風險。

埃克森美孚在訴訟中表示,該法律將迫使其“對未知的未來發展進行詳細猜測,並在其網站上公開傳播此類猜測”。

該訴訟指定被告為加州律師。羅布·邦塔 (Rob Bonta) 將軍、空氣資源委員會主席勞倫·桑切斯 (Lauren Sanchez)、執行董事史蒂文·S·克里夫 (Steven S. Cliff) 以及委員會工業戰略部門的兩名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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