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航空乘客因生命危險提起訴訟
新加坡- 新加坡航空 (SQ) 正面臨一名北加州乘客的訴訟,該乘客聲稱自己在從巴厘島飛往新加坡的航班上吃了機上餐食後出現了危及生命的過敏反應。
據報道,這起事件發生在從巴厘島伍拉·賴國際機場(DPS)飛往新加坡樟宜機場(SIN)的航班上,乘客稱高級經濟艙提供的餐食導致嚴重過敏反應。
新加坡航空乘客過敏訴訟
Tinyan Lawrence 根據《蒙特利爾公約》第 17 條向加州地區法院對新加坡航空提起訴訟。該國際條約規定航空公司對國際航班期間乘客受傷負責。
根據法律訴狀,勞倫斯於 2025 年 8 月在巴厘島全家度假後與丈夫和年幼的兒子一起旅行。這家人從峇裡島 (DPS) 飛往新加坡 (SIN),然後轉機飛往舊金山國際機場 (SFO)。
訴訟稱,醫療緊急情況發生在從峇裡島飛往新加坡的第一班航班上。機組人員在全家人就座的豪華經濟艙內提供了豐盛的餐點。
為乘客提供了兩種入門選擇:冬蔭功湯或雞肉麵條。由於勞倫斯有嚴重的貝類過敏症,她避免喝湯,並詢問空服員雞肉和義大利麵餐是否含有貝類成分。
據報道,該船員向她保證這道菜不含貝類,並提供了餐點。
乘客出現快速過敏性休克
吃了幾口後,勞倫斯很快就開始出現嚴重過敏反應的症狀。
投訴稱,他很快就出現了過敏反應的症狀,包括喉嚨腫脹和氣道狹窄引起的呼吸困難。據報道,她的臉和眼睛腫脹到視線受阻。
其他症狀包括頭暈、頭暈、胃痙攣、蕁麻疹和皮膚潮紅。
訴訟稱,勞倫斯的丈夫立即從她隨身攜帶的包中取出一支腎上腺素注射筆,並注射了一針腎上腺素,暫時穩定了她的病情。
投訴還稱,機組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未能提供醫療援助。
勞倫斯說,當飛機降落在新加坡樟宜機場(SIN)時,她一下飛機,症狀就開始復發。據稱,機場工作人員將這家人帶到了錯誤的醫療地點,延誤了治療。
據報道,隨著她的病情惡化,她不得不注射第二支 EpiPen,然後最終找到提供專業護理的醫務人員。
醫生宣布勞倫斯暫時無法繼續飛行。這家人在新加坡過夜,然後第二天獲準繼續前往舊金山 (SFO)。
據 PYOK 報道,訴訟稱,該航空公司對過敏警報服務和餐點的處理導致了醫療緊急情況。
《蒙特婁公約》下的法律框架
該訴訟依據的是《蒙特婁公約》第17條,該條規定了航空公司在國際航空中的責任。
根據該規則,航空公司應對國際旅行期間造成的傷害負責。標準賠償索賠有限 151.880 特別提款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定義的貨幣單位。
以當前匯率計算,這筆金額大致相當於 216,470 美元。
但是,如果乘客證明傷害是由於航空公司的疏忽或不當行為造成的,則責任限額可以取消。
以前 針對新加坡航空的類似訴訟
此案是繼去年針對新加坡航空公司提起的另一起涉及類似過敏事件的訴訟之後發生的。
在該事件中,美國乘客多琳·貝納裡 (Doreen Benary) 聲稱,她在從法蘭克福機場 (FRA) 飛往紐約約翰·甘迺迪國際機場 (JFK) 的航班上不小心吃到了含有貝類的餐食。
貝納裡說,她在登機後告知機組人員她對貝類過敏。然而,據報道,她吃的一頓飯的醬汁中使用了貝類。
她的過敏反應變得非常嚴重,飛機被迫飛往巴黎戴高樂機場 (CDG) 進行緊急醫療降落。
航空公司回應
新加坡航空表示無法對目前訴訟發表評論,因為法律程序正在進行中。
此案現已移交加州地區法院,該航空公司對過敏通知和食品安全程序的處理可能會受到嚴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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