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決定,73歲患者需要進行髖關節置換翻修手術,並患有嚴重的慢性疼痛

TJMS(南馬托格羅索法院)推翻了這一決定,並命令大坎普市政府為一名 73 歲的男子進行髖關節置換翻修手術,該男子在 SUS(統一醫療系統)隊列中等待了大約四年。

TJMS 命令 Campo Grande 對一名在 SUS 隊列中等待四年的 73 歲男子進行髖關節置換翻修手術。 MPMS 提出上訴後,決定修改了原判。患者因假體鬆動而出現骨質溶解,伴隨慢性疼痛和嚴重的功能限制。市政府有 30 天的時間安排程序,否則將採取強制措施。

該決定是在採取行動的義務首次被拒絕後,MPMS(南馬托格羅索州公共部)根據上訴做出的。此案在大坎普第四公共經濟和公共法院審理。

根據判決,患者因假體鬆動而出現骨溶解。簡而言之,髖關節內安裝的假體有問題,需要進行關節置換手術。

這名老人已被列入 Sisreg(監管系統)大約四年,但沒有繼續進行的計劃。該決定還強調了嚴重的慢性疼痛和嚴重的功能限制。

在分析該案時,TJMS 了解到,延誤超出了合理限度,構成了公共當局的疏忽。該決定提到了聯邦憲法和老年人法規中規定的健康權,加強了全面的健康保護和優先護理。

該決定還提到了CNJ(國家司法委員會)的觀點,根據該觀點,等待手術超過180天可以被認為是過度的,並有理由進行司法幹預。在分析的案例中,等待時間已經超過四年。

對法院來說,司法部門的行為並不代表對公共行政的無端幹預,而是在SUS排隊過度拖延的情況下確保基本權利的必要措施。

結果,上訴獲準改判並維持原請求。大坎普市政府必須在 30 天內提供髖關節置換翻修手術,包括必要的測試和程序,否則將受到強制措施的處罰。

來源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