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7 月 2026

印度開放基於庫存的電子商務的外國直接投資以出口國內商品

印度開放基於庫存的電子商務的外國直接投資以出口國內商品

印度政府宣布了一項重大政策變化,允許基於庫存的電子商務模式的外國直接投資(FDI)僅用於出口國內製造的商品和產品,這是擴大該國全球貿易足跡的戰略舉措。

圖:多米尼克澤維爾/雷迪夫

重點

  • 政府僅允許基於庫存的電子商務模式的外國直接投資用於出口在印度製造或生​​產的商品。
  • 這項政策旨在透過為印度賣家提供更容易進入全球市場的機會來促進更大的出口。
  • 以庫存為基礎的國內銷售(企業對消費者)模式禁止外國直接投資。
  • 該計劃預計將顯著促進印度的電子商務出口,目前印度的電子商務出口價值達 20 億美元。
  • 外貿總局(DGFT)最初提出這項措施是為了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

政府週四允許外國直接投資以基於庫存的模式「專門」用於出口目的,此舉將有助於增加印度的運輸成本,而不影響小型零售商的業務。

這些公司將不得不出口在印度製造或生​​產的商品。

但外國直接投資不允許破壞基於庫存的貿易模式。

加速全球市場准入

印度工業和內貿促進部(DPIIT)在一份商業報告中表示:“為了讓印度賣家更容易、更容易地進入全球市場,從而促進出口,現有的外國直接投資政策已經進行了修訂,並決定在出口國產和/或製成品/產品時不對基於庫存的電子商務模式施加限制。”

DPIIT 是貿易和工業部的一個部門,負責處理外國直接投資 (FDI) 相關問題。它透過新聞稿 (PN) 解決政策變更。

根據現行的外商直接投資政策,允許企業對企業的貿易和市場模式進行海外投資。

然而,在企業對企業的商務和基於庫存的電子商務模式中,這是不允許的,在這種模式中,商品和服務的庫存由線上零售商擁有並直接銷售給消費者。

政策觀察與未來影響

DPIIT 在政策中插入了一項條款,其中規定:“根據 2023 年對外貿易機構……以及 2015 年外交事務管理(貨物和服務出口)條例的適用規定,電子商務實體只能從事基於庫存的電子商務,用於出口在印度生產的貨物/製成品和/或產品。”

他補充說,對B2C和基於庫存的電子商務模式的限制不適用於透過電子商務出口的貨物/產品。

他說,該政策將從 FEMA(外匯管理法)通知之日起生效。

該計劃最初由印度對外貿易總局(DGFT)發起,旨在透過電子商務媒介促進印度的出口。

電子郵件寄件者也提出了同樣的要求。

這項政策很重要,因為政府正在尋找透過電子商務媒介促進出口的方法。

它還正在製定其他措施,例如建立電子商務出口軸。

據估計,該國目前的貿易出口額約為 20 億美元,而中國的貿易出口額高達 3,500 億美元。

全球貿易額約 8,000 億美元,預計到 2030 年將達到 2 兆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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