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魯一名教師被發現與一名昏迷不醒的學生在一起後被指控
在秘魯伊卡,一位名叫埃利亞斯·何塞·華曼·卡斯特羅的大學教授遇到了一名年輕女子的父親,這名年輕女子發現他和昏迷不醒的女兒在酒吧里。
該老師此前曾被其他學生和受害者指控性騷擾。
事件發生在10月23日,當時父親在另一人的陪同下進入學校,發現老師和女兒躺在沙發上,桌子上放著酒瓶和水。當時他要求對年輕女子的情況做出解釋,而他的搭檔則記錄下了這一場景,並要求商店員工報警。
視頻顯示,受害人旁邊的老師顯然沒有對這些指控做出反應。
公認的老師是誰?
據國家科學、技術和技術創新委員會 (Concytec) 稱,華曼·卡斯特羅 (Huaman Castro) 擁有經濟學學位 伊卡聖路易斯岡薩加國立大學他還在那裡教授課程。
儘管他們的職業形象強調“責任和誠實”等價值觀,但學生們此前曾報告過在大學課程中發生性騷擾行為。
法律框架:秘魯法律對性騷擾有何規定?
本案屬於 法律 27942也稱為 性騷擾防治法該規則自 2003 年起在秘魯生效。該規則旨在防止和懲罰在權力背景下發生的任何影響個人尊嚴的不良性行為或性別歧視行為。
本法第二條規定,適用本法:
- 公共或私人就業中心。
- 教育機構,例如學校、學院和大學。
- 任何從屬或等級關係,無論合同類型或事件發生地點如何。
哪些行為被視為性騷擾?
法律將以下行為定義為騷擾:
- 未經請求的評論、影射或與性有關的建議。
- 與性好處有關的好處或威脅的承諾。
- 不必要的接近、摩擦或觸摸。
- 創造一個具有性性質的敵對或恐嚇環境。
它規定了哪些處罰措施?
根據秘魯刑法,性騷擾可被判處三年至五年的監禁,具體取決於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受害者的年齡。
就教育機構而言,除了刑事制裁外,大學或學院還必須啟動內部調查和受害者保護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