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M專家認為專業化的石油和天然氣業務實體應該獨立
特別業務部門是獨立的,不隸屬於Pertamina,也不隸屬於能源和礦產資源部(如現在的SKK Migas)。
雅加達(安塔拉)——加札馬達大學(UGM)能源經濟學專家法赫米·拉迪(Fahmi Radhi)認為,特殊石油和天然氣業務部門(BUK Migas)應該獨立存在,這樣它就不會隸屬於印尼國家石油公司(Pertamina)或能源和礦產資源部(ESDM)。
“在我看來,特殊貿易實體(石油和天然氣)是獨立的,是的,不在 Pertamina 之下,不再像 (SKK Migas) 那樣受能源和礦產資源部管轄,”法赫米週二在雅加達接受 Antara 採訪時表示。
本聲明涉及 2001 年第 22 號石油和天然氣法修正案。
法赫米表示,修訂石油和天然氣法正在進行的爭論之一是上游石油和天然氣實體的透明度。
據他介紹,如果BUK Migas隸屬於Pertamina,則存在潛在的利益衝突。這種情況可能會導致印尼國家石油公司同時充當運營商和監管者的角色。
“這會造成利益衝突,所以不要將其置於 Pertamina 之下,”法赫米說。
Fahmy還表示,BUK Migas最好不要隸屬於能源和礦產資源部,以保護政府資產。
他舉例說,如果BUK與米加斯合作承包商(KKKS)發生衝突,政府將被起訴。
“如果他輸了,是的,政府財產可以被 KKKS 拿走,”法赫米說。
該商業實體的成立與憲法法院第 36/PUU-X/2012 號決定有關,該決定指出,《石油和天然氣法》(UU) 中的若干條款與 1945 年印度尼西亞共和國憲法相衝突,特別是規定國家對富裕人民自然資源的控制的第 33 條。
該決定的主要影響之一是解散上游油氣商業活動執法機構(BPMIGS),這被認為不符合國家對自然資源的控制原則。
BP Migas解散後,政府通過2012年第95號總統令成立了上游石油和天然氣業務活動特別工作組(SKK Migas),作為能源和礦產資源部下屬的臨時機構。
委員會副主席
“目前上游行業的監管機構是SKK Migas,如果使用憲法法院這個特殊的商業實體,建議稍後更改,”他說。
此外,他表示,正在準備討論這個特殊業務部門,以確定其是否將與目前僅根據總統條例(purpres)存在的SKK Migas保持相同,或者將受法律監管。
他表示,《石油天然氣法》的修改對於確保印尼石油天然氣行業的平穩運行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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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普圖·英達·薩維特里
編輯:還有薩利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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