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 2 月 19 日星期四上午 8:30 左右。我是2月18日上午11點30分左右被拘留的,所以不到24小時就被驅逐出境。
我女兒試圖透過 USCIS 追蹤器(即 ICE 追蹤器)找到我,但在我搬到聖伊西德羅的整個過程中,她都找不到我。
你到達墨西哥後發生了什麼事?
當我到達蒂華納時,他們把我們交給(墨西哥政府)並帶我們到墨西哥政府接待我們的避難所。他們幫助我們弄清楚如何回到家鄉。但我有一個朋友在蒂華納有房子,她在那裡有家人,所以我不必待在避難所裡,直到我到達墨西哥普埃布拉的家鄉。
您在墨西哥待了多久才能返回美國?
四十天。
當你回來後,你的生活會是什麼樣子?
我是一家連鎖飯店的區域經理,我能夠重返工作崗位。
當我回來時,儘管我不在了,但我還是請了兩個星期的假,因為我感覺我剛從夢中醒來。我需要意識到我在家。我已經讓女兒把行李留在家裡了,因為她負擔不起生活費。所以,當我回到家時,我看到它已經打包好並準備出發,這很令人沮喪。
只有我和我的女兒,我是一家之主,也是我和她唯一的養家活口的人。我現在的處境有點困難,因為我拖欠了房租。我正在努力保持堅強。我正在努力湊齊一切,任何額外的輪班或任何額外的工作,我可以做來支付這些費用。
這確實讓我處於一個非常糟糕的境地,因為現在的鬥爭是如此困難。
聯邦法院稱您的驅逐出境是非法的。這現在給你安全感嗎?
我感覺一切都懸而未決。你知道,不確定、震驚、焦慮、害怕再與女兒分離真的很難受。
根據您的經驗,您是否願意繼續嘗試獲得綠卡,或者您必須與聯邦政府互動的這些流程?
關於這一點。這是我不想放棄的事。我想朝著改變現狀邁出一步。我堅信我擁有成為居民的一切條件。
我在這個國家已經27年了,我的生活在這裡,我的社區在這裡,最重要的是,我的女兒在這裡。
我身上發生的事情是非法的。我有一個女兒,她是美國公民,我不會要求她像我一樣去國外重新開始她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