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人呼籲制定聯合監管協議,打擊 ORS 和 ETHealthworld 的誤導性品牌銷售
新德里:儘管食品安全監管機構 FSSAI 已指示召回所有誤導性 ORS 製劑品牌,但揭露猖獗不當行為的舉報人 Shivranjani Santosh 博士仍呼籲與頂級藥品監管機構 CDSCO 制定聯合監管協議,以防止公司使用藥品名稱作為品牌。
Santosh 博士在第二屆 ETHealthworld NutriWell Conclave 上的特別演講中表示,商標規則中的漏洞為公司提供了利用藥品品牌的空間,然而,涉及關鍵監管機構 CDSCO 和 FSSAI 的“聯合監管框架”可能有助於擴大限制其進入市場並防止貼錯標籤所需的審查範圍。
在談到“修復監管漏洞:停止誤導高糖含量 ORS 產品”這一問題時,Santosh 博士指出,雖然 1999 年《商標法》使當局能夠拒絕欺騙性商標,但它並沒有禁止使用藥品名稱作為商標——公司利用這一漏洞使用 ORS 商標營銷其產品。
在印度,企業還利用《食品安全與標準法》(2006 年)中的另一個漏洞,該法允許“高糖飲料(每 100 毫升含糖量超過 10 克的飲料)在 FSSAI 下註冊,從而逃避藥品審核”。
然而,無論批准與否,印度的食品安全法規都要求原始口服補液鹽必須遵守世界衛生組織的配方,桑托甚博士表示,聯合監管機制可以幫助識別和防止高糖產品作為口服補液鹽銷售。
幻覺免責聲明
薩諾斯博士指出了免責聲明的問題,並指出法規要求所有免責聲明必須清晰易讀,但沒有規定其在商業外觀中的位置和顯著位置。
德里高等法院最近在銷售這些 ORSL 品牌之一的 JNTL Consumer Health 提起的上訴中發表的意見稱,法院的裁決明確表示,免責聲明不能阻止“固有的誤導性標籤”。
除了直接濫用之外,Santosh 博士還建議,公司經常使用同義詞來操縱品牌名稱,例如將 ORS 品牌轉換為“QRS”,字體樣式和寬度進一步影響感知,監控此類做法應成為 FSSAI 積極監管的一個組成部分。
總之,Santosh 博士強調,誤導性品牌對腹瀉等疾病的治療構成嚴重威脅,每 100 名五歲以下兒童和在受監管環境下曬黑的兒童死亡中就有 13 人是由腹瀉引起的,這將他們的安全置於危險之中,需要緊急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