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7 月 2026

巴基斯坦國際航空公司1350億盧比回扣私有化在法庭受到質疑

巴基斯坦國際航空公司1350億盧比回扣私有化在法庭受到質疑

伊斯蘭堡- 巴基斯坦國際航空公司(PK)在向伊斯蘭堡高等法院提交憲法請願書質疑其正在進行的私有化進程的合法性後面臨新的法律挑戰。請願書旨在阻止出售這家國家航空公司,並推翻去年年底完成的政府批准的交易。

該案涉及擬將總部位於伊斯蘭堡的巴基斯坦國際航空公司 75% 的股份轉讓給一個私人財團。此次採取法律行動之際,政府正在推進這家虧損航空公司的改革基石,旨在實現長期財務和運營復甦。

PIA AC,CC BY-SA 2:0

巴基斯坦航空公司私有化面臨的挑戰

內閣私有化委員會已批准由阿里夫·哈比卜集團 (Arif Habib Group) 領導的財團提交的 1,350 億盧比收購該航空公司控股權的出價。

該投標比政府1150億盧比的基準價高出約35%,成為該過程中最高、利潤最高的投標。

除了收購價格外,該財團還承諾向該航空公司提供800億至1250億盧比的資金。

這些資金專門用於機隊現代化、資產負債表修復和運營重組,政府認為這些資金對於恢復競爭力和可靠性是必要的。

繼 2025 年 5 月 7 日發布意向書後,該交易於 12 月 23 日正式完成。官員們認為,出售結構平衡了投資者信心與國家退出直接航空公司管理的目標。

提出憲法反對意見

據《黎明報》報導,請願書由律師 Nabeel Javed Kahloon 提交,他認為私有化違反了 2016 年《巴基斯坦國際航空公司(轉換)法》。

它認為 PIA 符合聯邦立法清單第二部分所列的跨省機構資格。

請願書稱,任何將此類實體私有化的決定都需要根據《憲法》第 154 條獲得共同利益委員會的批准。請願人聲稱他沒有得到這樣的批准,因此部長委員會的決定非法。

該文件還辯稱,議會並未批准此次出售,並且 2016 年法案第 3 條和第 4 條要求任何重組或資產轉讓必須保留在政府控制的實體內。

據此,申請人認為該交易超出了政府的法定權限。

代理照片 – 巴基斯坦國際航空 (YouTube)

倡導者卡隆進一步辯稱,私有化是通過誤導性的財務聲明來證明是合理的。他對官方關於該航空公司構成持續財政負擔的說法提出異議,並指出巴基斯坦國際航空沒有定期獲得政府撥款或補貼。

報告認為,該航空公司的財務壓力主要源於償債成本、治理失敗和政策決策,而不僅僅是運營損失。

它還對有關該航空公司估值比其約 8000 億盧比的累計虧損低五倍的說法提出異議。

該文件指控出售過程中濫用權力、缺乏透明度和任意性。它還對 2023 年 12 月私有化委員會條例的修正案提出質疑,認為限制高等法院管轄權的條款不適用於憲法問題。

照片:PIA 77-200LR |巴基斯坦國際航空波音 777-20… |弗利克

底線

請願人請求法院宣布 2025 年 12 月 23 日的銷售協議無效,併中止因 2025 年 5 月的意向書而採取的所有進一步行動。

他還呼籲任何重組工作都應嚴格限制在國有實體範圍內,直至滿足法律要求。

該案給巴基斯坦最引人注目的私有化努力之一帶來了重大的法律不確定性。

其結果不僅可以塑造PIA的未來,還可以塑造管理戰略性國家資產出售的更廣泛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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