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德克薩斯州參議員將司法部從史密森學會撤出,圍繞發現號航天飛機的鬥爭仍在繼續
發現號航天飛機的戰鬥開闢了新的戰線,戰爭已經波及司法部。
兩名德克薩斯州參議員正試圖強制搬遷 披露 來自德克薩斯州弗吉尼亞州史密森學會烏德瓦爾-哈齊中心的約翰·科寧和特德·克魯茲以及德克薩斯州眾議員蘭迪·韋伯一起要求司法部 (DOJ) 調查史密森學會違反《反遊說法》的行為。
爭論始於參議員們四月份提出的“將航天飛機帶回家法案”。它在調試中失敗了,但後來 作為特朗普“大而美麗的法案”的一部分。新語言沒有具體說明“發現號”,而是指示將載人“航天器”轉移到“參與商業載人計劃管理”的美國宇航局中心。當該法案於 7 月 4 日簽署成為法律時,它為 NASA 管理員選擇飛行器設定了最後期限,並規定了直到上個月為止的 18 個月的周轉窗口。
議員們在信中將休斯頓描述為“美國男人的基石”。 房間 探索計劃”,並表示該市“很榮幸”歡迎發現號。然而, 史密森學會聲稱擁有該航天器的全部所有權並引起了人們對從博物館國家收藏中移走一件物品的合法性的嚴重擔憂,更不用說在全國范圍內實際移動這架 122 英尺(37 米)長的軌道飛行器的後勤和成本了。
史密森學會在本月早些時候致國會的一封信中表示, 美國宇航局 已經確定Discovery的 搬遷需要部分拆卸 車輛的最低成本可能從 1.2 億美元到 1.5 億美元不等,遠高於 OBBA 中分配(但尚未撥款)的 8500 萬美元。這一估計還不包括在休斯敦建造一個新設施作為航天器新家的成本。
十多年前,史密森尼博物館被選為探索號的最後一個住所。在全國范圍內的競爭中確定其剩餘位置 飛船 2011 年艦隊退役後,教育機構、博物館、科學設施和航天中心綜合體都提交了投標供考慮,其中包括史密森尼和約翰遜航天中心。
到底, 亞特蘭蒂斯 授予佛羅里達州肯尼迪太空遊客中心、加州奮進科學中心和史密森尼探索中心。據該機構稱,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 (NASA) 於 2012 年將“發現號”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利益和所有權”交給了博物館。有了這些文件,史密森尼學會聲稱它對航天器的長期保存和管理負有法律責任。
德克薩斯州立法者拒絕了史密森學會運輸發現號的成本估算以及博物館的合法所有權主張。他們在給 DOJ 的信中引用了“行業專家”的說法,他們估計真實成本比史密森學會的預測低 10 倍以上,並對該機構“不是政府實體”的立場提出質疑。
從歷史上看,史密森學會被稱為“信託工具”,是國會為服務公共目的而創建的實體,但在聯邦機構的傳統結構之外運作。該機構三分之二的資金來自政府,但在其國家收藏的支持下獨立運作,該國家收藏由美國公眾託管,以保護其文物作為永久的、公有的遺產。
科寧、克魯茲和韋伯在信中要求司法部確定史密森學會的人員或資金是否被用於阻礙執法。
信中指出:“這些活動引起了《反遊說法》的嚴重關注,該法禁止使用撥款資金進行旨在影響公眾就立法或撥款問題向國會施壓的通訊。該法還對直接或間接由聯邦撥款資助的遊說活動進行了限制。”
立法者們還擴大了他們的抱怨範圍,批評史密森尼的領導和博物館的展品是“政治化議程的一部分,損害了其作為聯邦政府實體的責任”,因為該機構對美國歷史上奴隸制的描述以及未來美國婦女歷史博物館將跨性別女性納入其中。
反對航天飛機的獨立組織 KeeptheShuttle.org 的創始人喬·斯蒂夫 (Joe Stief) 在 10 月 22 日的一封電子郵件中告訴 Space.com,“這是一次愚蠢的嘗試,目的是讓史密森學會不再公開捍衛其對發現號的充分且永久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
史密森學會由董事會管理。董事會主席為首席大法官,主持美國副總統、三名美國眾議院議員和三名參議院議員,以及九名公民攝政。
斯蒂夫表示,議員們的抱怨得到了回應 先前的上訴 八月,財政大臣兼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 (John Roberts) 提出了這一建議,但沒有引起公眾回應。斯蒂夫說:“雖然財政大臣在八月份的聲明後沒有採取公開行動,但科寧參議員似乎希望在司法部找到更開放的聽眾。”
議員們在寫給司法部的信中引用了許多法院判決,這些判決承認史密森尼博物館是聯邦政府的一個實體——“一個徹頭徹尾的政府機構”——也就是說,“受聯邦法律管轄並有權享受政府豁免權”。然而,考慮到這一區別,史密森學會與國會的溝通可能不會被視為遊說,正如立法者的信中所聲稱的那樣。
根據 操作說明 來自司法部和政府問責辦公室 反遊說法聯邦實體與國會之間就公務進行的直接溝通被視為政府間協調,而不是遊說,因為該法律針對的是公眾壓力運動,而不是機構通信。
然而,司法部對此案的正式審查是否會支持德克薩斯州立法者的觀點尚不清楚。這樣的審查可以測試《反遊說法》對混合機構(例如史密森學會)的權威,這些機構依賴聯邦和信託資金的結合。史密森尼尚未對立法者的信發表評論,並且在政府關閉期間無法做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