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案件:最高法院駁回克里斯蒂娜·基什內爾的上訴並批准沒收她的資產
當前總統想要向民事法院提起訴訟時,該決定保留了皮伊海軍準將城的訴訟程序。
本週五,聯邦最高法院駁回了他辯方提出的上訴 克里斯蒂娜·基什內爾和拉薩羅·貝茲 以便將因道路案定罪而扣押的資產移交給民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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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委們 馬里亞諾·博林斯基、古斯塔沃·奧爾諾斯 y 迭戈·巴羅塔韋尼亞 確認第二聯邦刑事法院有權處決被定罪人的資產,直至覆蓋範圍 6849.9億美元。
該決定回應檢察官的要求 馬里奧·維拉爾世衛組織要求避免拖延執行公共工程欺詐案中發現的沒收行動。
Casación 回顧說,沒收是定罪後的刑事措施,而不是民事賠償,其目的是剝奪犯罪責任人的經濟利益,並使他們重新融入社會。
法官們認為,“沒收已成為現代刑事調查的支柱,對於瓦解國家內部的腐敗網絡來說是必要的。”
這樣,TOF 2 有權繼續執行資產自從犯人 他們沒有遵守 並自願付費。
為了拖延進程,他的辯護 前總統對法院設定的金額提出異議 以及專家們得出這個數字所使用的方法。對此,檢察官維拉爾解釋說,該金額相當於“非法操縱 探討了招標程序 並基於公共工程合同授予中反映的增量”。
檢察官補充說:“所有經過調查、審判和審查直至達到既判力原則的情況,都在審判規則的框架內。”
檢察官還澄清,CFK建議將案件移交民商司法管轄,是基於 概念錯誤因為沒收並不等於賠償或民事損害賠償,而是國家追回與非法活動有關的資產的工具。
檢察官辦公室的代表解釋說,沒收是“國家獲取用於實施非法行為的資產或由此產生的資產或利潤的工具”。
在這種情況下,維拉爾堅持認為這一進程應留在皮伊準將的刑事管轄範圍內,現在卡薩西翁也同意他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