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 任命的法官 Rao 建議在 AIFF 自主權和 ISL 投標人利益之間取得平衡
在印度超級聯賽(ISL)貨幣化招標程序失敗後,法官(已退休)L Nageswara Rao 在向最高法院提交的報告中建議“保留”全印度足球聯合會(AIFF)的自主權並平衡潛在投標人的商業利益。
由最高法院任命的由拉奧法官領導的委員會在對 ISL 的商業權進行招標後向 SC 提交了一份報告,但未能找到買家,使全國體育聯合會陷入困境。
Rao 法官在其報告中指出:“以下建議試圖通過保留 AIFF 的監管作用來達成平衡觀點,同時使商業結構更加高效,對潛在投標人更具吸引力,從而促進新的興趣並能夠及時管理 ISL”。 PTI。
饒先生擔任評標委員會主任委員。
隨著所有利益相關者都在尋找 2025-26 賽季的前進方向,AIFF 理事會中的有限代表性、最低保障付款、決策權、管理和權利分許可已成為最大的爭論焦點。
AIFF早些時候表示,尚未收到任何對已經推遲的ISL商業權的投標,這讓該國國內足球的未來陷入混亂。
拉奧在報告中表示:“由於對最低保證付款的擔憂導致無法直接招標,因此重新審視和修改 RFP(徵求建議書)中規定的財務義務可能是適當的。”
“具體來說,除了保護 AIFF 的財務利益外,對 AIFF 的年度保證付款可能會重組或合理減少,以確保潛在合作夥伴的商業可行性。這種重組將解決感興趣的投標人對最初幾年不成比例的財務風險和高額運營管理費用的擔憂,”他補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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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標委員會(BEC)的另外兩名成員是 AIFF 主席 Kalyan Chaubey 和亞洲足球聯合會的獨立成員 Keshvaran Murugasu。
由於拖延已久的 ISL 的持續不確定性,一些俱樂部無限期暫停了所有足球活動。
對於潛在商業合作夥伴代表性有限和決策權受限的問題,他呼籲對AIFF理事會結構進行徹底改革,以確保“更加平衡和有效”的治理體系。
“感興趣的投標人一直表示,如果他們要承擔大量的財務風險、運營責任和商業風險,有意義地參與決策至關重要。因此,董事會可能會進行重組,為商業合作夥伴提供平等的代表權。此外,感興趣的投標人可能會限制其高級代表的重要權力,以及時做出商業和運營決策,”饒說。
AIFF 於 10 月 16 日發布了一份為期 15 年協議的徵求建議書,以將聯盟的商業權利貨幣化。提交的最後日期是 11 月 7 日。
報告稱:“擬議的組成只提供了六分之一的商業合作夥伴代表,這被認為導致對與聯盟相關的關鍵治理和運營決策的參與不足。”
就權利管理和分許可而言,報告指出,投標人“對商業合作夥伴管理和分許可權利的能力施加的限製表示擔憂,特別是廣播權和相關權,這些權利被認為是有效商業管理的組成部分。”
在過去的15年裡,印度足球一直由信實工業旗下的足球體育發展有限公司(FSDL)管理,2010年AIFF以70億盧比的價格授予他們商業權。 FSDL自2014年成立以來一直負責運營ISL。不過,15年的合同將於12月8日到期。
拉奧法官的報告進一步指出,“鑑於 AIFF 章程第 63 條的基本方面和結構之間的密切聯繫,特別是有關授權的第 63.3 條,以保留 AIFF 運作和 AIFF 運作的方式解釋該術語可能被認為是適當的。ISL 或屬於商業合作夥伴領域的任何联盟或比賽的日常行政、商業或後勤管理將是適當的。”
發佈於 2025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