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確認克里斯蒂娜·基什內爾必須穿著電動自行車,並維持對遊客的限制
最高法院維持了聯邦上訴法院在「道路」案中下令採取的措施,前總統被判處六年監禁。
聯邦刑事宣告法庭 本週五,他駁回了辯方提出的上訴 克里斯蒂娜·基什內爾 並確認了有關他軟禁的所有行為規則。這樣,前總統將繼續實行同樣的訪問制度, 你應該繼續使用電動自行車 並將繼續限制使用他正在服刑的建築物的屋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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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決定得到了由古斯塔沃·奧爾諾斯(Gustavo Hornos)、馬裡亞諾·博林斯基(Mariano Borinsky)和迭戈·巴羅埃塔韋尼亞(Diego Barroetaveña)法官組成的刑事上訴庭第四科的批准,該科維持了聯邦口頭法院2執行法官6月初發布的決議。
這位前總統的辯護律師要求取消接待訪客的限制,拆除電子監控裝置,並為進入聖何塞街 1111 號大樓的屋頂提供更靈活的條件,他因道路交通案被判六年監禁,正在那裡服刑。
法官駁回了所有動議 並得出結論認為,沒有新的情況可以證明修改拘留條件是合理的。
辯方的主要論點之一是,克里斯蒂娜·基什內爾在一年內遵守了法官規定的所有規則,沒有向負責控制軟禁的組織登記任何違規行為或問題。
然而,最高法院認為,適當遵守所施加的條件本身並不足以證明該制度更加靈活。相反,他指出,正是這種行為使得軟禁的好處得以維持,而這些限制對於監督判決的執行情況來說仍然是合理的。
法庭也 否決了有關漸進原則的提案 刑事執行法有規定。法官們表示,這項制度是為在監獄系統服刑的人設計的,不需要自動放寬軟禁規定,是一種很好的服刑方式。
關於訪問,分庭回顧說 目前的限制是在 2025 年 11 月發生的事件之後實施的當克里斯蒂娜·基什內爾同時歡迎九個人來到她家。儘管他們都出現在辯方提出的名單上,但法院明白這次集體會議並未明確授權,決定加強制度。
自從, 第三方探訪必須獲得司法機構單獨授權每週最多兩天,每次會議最多持續兩小時,每次會議最多三人。該系統現已重新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