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里奧·德維多因擴建兩條天然氣管道案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緩刑
聯邦口頭法院 2 認定他參與了與公共服務不相容的談判罪。這是這位被監禁在薩拉特家中的前部長的第四次判決。
前部長 朱利葉斯·維托 原來是 本週二,他在調查 2006 年和 2008 年授予巴西建築公司 Odebrecht SA 的兩條天然氣管道擴建項目的案件中被判處三年監禁並有條件執行, 因「洗車行動」(Lava Jato) 腐敗案而在該地區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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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決定是由聯邦第二口頭法庭做出的——也就是在道路案中對克里斯蒂娜·基什內爾定罪的法庭——並且還涉及能源部門的兩名前官員:前能源部長丹尼爾·奧馬爾·卡梅倫,被判處三年監禁,緩刑;前燃料部副部長克里斯蒂安·阿爾貝托·福爾加,被判處六個月監禁和兩年監禁。兩人均被判犯有與公共服務不相容的談判罪。
在口頭審判中,對他們的指控得到了檢察官迭戈·盧西亞尼(Diego Luciani)的口頭審判支持。
與此同時,Cammesa 的前董事 Luis Alberto Beuret 和 Julio Armando Bragulat(後者沒有受到起訴)被法院無罪釋放。
該案審查並裁定了將由 Transportadora Gas del Norte (TGN) 和 Transportadora Gas del Sur (TGS) 管理的天然氣管道擴建工程授予 Constructora Odebrecht SA 公司的違規行為。
今天宣讀的判決理由將於9月4日由法院公佈。
該案是由於對瑞典斯堪斯卡公司行賄和附加費的調查中發現的違規行為而誕生的,該案目前處於口頭審判階段並已接近尾聲,德維多是被告之一。
除此之外,調查發現,Odebrecht 於 2005 年 10 月在其中一項招標向投標人開放之前聯繫了能源部和 Cammesa。
盧恰尼認為,此案代表了一次“大腐敗”,前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奧德布雷希特謀利。他聲稱,為了授予巴西公司擴建天然氣管道的權利,制定了「複雜的官僚工程」和「名副其實的行政編排」。
第四句
這是前部長德維托第四次被定罪,自去年11月最高法院維持卡波特悲劇案的判決以來,德維託一直在監獄裡。
上月初,聯邦巡迴法院批准基什內爾的前官方軟禁。 76 歲的德維多隨後離開埃塞薩監獄醫院,被送往位於薩拉特帕納爾港的家中。
另外兩項刑期分別為四年監禁,涉及從西班牙和葡萄牙購買二手火車(稱為「垃圾火車」)以及收購液化天然氣的原因。目前這兩項提案都還不是最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