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發生於2006年11月12日,位於 Vila Santo Eugênio 的 Rua José Américo de Almeida
在殺害 18 歲的克萊頓·戈麥斯·達席爾瓦近 20 年後,43 歲的韋斯利·費雷拉·達席爾瓦·弗朗卡利諾(Wesley Ferreira da Silva Francalino)(被稱為“保利斯塔”)於本週五(26 日)被判處 15 年監禁。這起謀殺案發生在 2006 年 11 月 12 日凌晨,當時在大坎普 (Campo Grande) 因一瓶酒發生爭執。
43 歲的韋斯利·費雷拉·達席爾瓦·弗蘭卡利諾 (Wesley Ferreira da Silva Francalino) 因 2006 年在大坎普謀殺 18 歲的克萊頓·戈麥斯·達席爾瓦 (Clayton Gomes da Silva) 而被判處 15 年監禁。犯罪發生在一場為一瓶酒爭吵期間。陪審團駁回了自衛論點,並認為動機無效,上訴使受害者的辯護變得更加困難。
根據南馬托格羅索州公共部門的投訴,當韋斯利在其他人的陪同下駕駛一輛綠色菲亞特Uno到達現場時,克萊頓正在與朋友參加一個聚會。據目擊者稱,他開始為參與者點飲料,喝完啤酒後,開始尋找一個名叫「諾圖爾諾」的男子,稱他與他的兄弟「搞砸了」。
根據聲明,當司機在住所前行駛時,韋斯利重新進入了車輛。就在這時,他掏出了一把左輪手槍,槍口指向空中,繼續喊著「晚安」。
不久之後,其中一位客人帶著一瓶酒離開了聚會,韋斯利走近了他。克萊頓也走近,將一些酒倒入啤酒瓶中交給被告。韋斯利對數量不滿意,要求將酒瓶裝滿,並威脅要打破酒瓶。
據目擊者稱,克萊頓將瓶子放在地板上並回答說:「然後打破它。」韋斯利隨後拔出左輪手槍,向受害者開了兩槍,擊中了他的胸部和腹部。儘管受傷,克萊頓試圖逃跑,但背部再次中彈。
槍擊事件發生後,韋斯利鑽進菲亞特 Uno 開走了。克萊頓仍被薩姆(移動救護車)救起並送往大學醫院,但因傷勢過重而死亡。
在調查過程中,目擊者從照片中認出了韋斯利,並表示他在兇殺案發生後不久就離開了社區。據調查,四天後他攜帶兩把槍返回該地區。
在陪審團審理過程中,量刑委員會駁回了辯方的論點,辯方主張出於暴力情緒而出於自衛、仁慈和過失殺人罪。陪審團以多數票認為,犯罪行為是出於徒勞無功的原因,而所擁有的資源使受害者難以為自己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