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勒岡州波特蘭 (硬幣) — 俄勒岡州的一位母親在 20 世紀 80 年代成為全國頭條新聞,當時她被判謀殺自己的一個孩​​子並企圖謀殺另外兩個孩子。 40多年過去了,她仍堅稱自己是清白的。

伊麗莎白·黛安·唐斯將於週三面對俄勒岡州假釋委員會舉行聽證會。 1984年8月,她因三項罪名被判有罪後首次被判處無期徒刑。

根據萊恩縣巡迴法院的文件,今年 2 月初,這名 70 歲的女子還被指控犯有兩項故意襲擊罪。起訴書顯示,她於 1983 年 5 月 19 日故意槍殺了她的女兒謝麗爾·林恩 (Cheryl Lynn),並試圖謀殺她的另一個女兒和兒子。

但唐斯一直否認射殺了她的孩子,儘管她在搬到俄勒岡州後不到兩個月就承擔了這起事件的責任。

“當有人問,‘你傷害過你的孩子嗎?’事實上,不,我沒有,”唐斯告訴假釋委員會。 “過去的八年對我來說是神聖的。如果我的孩子們在那條路上沒有和我在一起,就像閘門打開了一樣。好吧,他們什麼也沒發生。我沒有。我不想讓任何人射殺我的孩子。我沒有槍。我沒有射殺我的孩子。但如果那天晚上我的孩子們沒有和我在一起,他們就不會被殺或受傷。”

她聲稱,槍擊事件當晚,她和孩子們在朋友家停留後正在回家的路上。一名男子“標記”他們並索要她的車。她說,劫車者將她推開,然後向孩子們和她開槍,然後開車送她去醫院。

唐斯還指責她的兒子告訴護士。 “關於槍殺他的卑鄙男人,”她的律師維尼蒂亞·梅休 (Venetia Mayhew) 說。她表示,她正計劃為此案提交 DNA 請願書,並引用了她的當事人分享的“虛假敘述”。

梅休還談到了唐斯 1987 年試圖越獄的情況,稱她“憤怒”、“心碎”、“不知道如何正確地為自己而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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