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獨立需要石油和天然氣賬單
印尼提供了各種激勵措施來鼓勵投資者投資上游石油和天然氣行業。
雅加達(安塔拉)——印尼實現能源自給自足離不開上游油氣(油氣)產業。
作為一個仍然使用燃油(BBM)來滿足大部分能源需求(例如汽車和電力)的國家,上游石油和天然氣行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因此,政府正在努力為上游油氣領域提供有吸引力的投資環境,上游油氣投資不再是數十億盧比,而是達到數十億美元。
根據上游石油和天然氣業務活動特別工作組(SKK Migas)的數據,截至2025年8月,上游石油和天然氣領域的總投資已達到89億美元,約合147.96萬億印尼盾。
SKK Migas的目標是到2025年將上游石油和天然氣投資增加至165億至169億美元,即269.07萬億印尼盾。
然而,特別是在研究投入方面,成果仍然較低。 SKK Migas 首席執行官 Joko Siswanto 表示,2025 年 15 億美元(24.94 萬億盧比)的目標到 8 月份只實現了 5 億美元(8.31 萬億盧比)。
相比之下,2024 年的研究投資為 13 億美元(21.61 萬億盧比)。
事實上,印度尼西亞確實需要勘探投資來增加石油和天然氣產量。增加石油和天然氣產量/舉升工作組(Satgas)主席 Nanang Abdul Manaf 表示,除了勘探之外,沒有其他方法可以增加石油和天然氣舉升。
印度尼西亞提供了多項激勵措施來激勵投資者投資上游石油和天然氣行業。從提供金融改革、加快許可、增加該領域的研究投入入手 邊界。
然而,有一個因素不容忽視,即通過修訂2001年第22號石油和天然氣法帶來的監管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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