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在智能手機打s上遭受了4.27億美元的損失
聯邦陪審團已命令谷歌支付4.27億美元,以涉及將近十年的智能手機不正確地打nup的不當。決定於2016年7月1日在2016年7月1日(2024年7月1日之間,2016年7月1日)之間在美國的集體訴訟中測試超過兩週的班級案件後,決定到達舊金山聯邦法院,這意味著該五歲案件中的總損失最高可達每台設備4美元。
Google否認,這是不當跟踪那些認為自己在隱私控制下搖晃自己的人的在線活動。儘管八人陪審團得出結論認為,加利福尼亞州正在監視違反隱私法,該公司仍保持立場。 Google發言人Jose Castaneda週四表示:“這一決定誤解了我們的產品的運作方式,我們將吸引它。” “我們的隱私設備使人們控制了他們的數據,當他們關閉私有化時,我們會尊重這種選擇。”
提起案件的律師認為,Google使用沒有用戶收集的數據,允許用戶幫助出售廣告以適合個人利益,該策略導致撤回數十億美元的額外收入。律師將廣告銷售視為一種非法的暴利,融合了超過300億美元的損失。
即使陪審團提出了損害較低的計算,但提起訴訟的一名律師將結果視為保護隱私保護的勝利。 “我們希望這一結果向技術行業傳達一個信息,即美國人不會因為收集信息並違背他們的意願而愚蠢地坐著愚蠢。 ”
舊金山陪審團的決定是在一天之後的,當時Google將其主要搜索引擎瞄準,這是在美國司法部試圖在華盛頓特區的一個歷史悠久的反托拉斯案中破壞公司的第二天。一位宣布Google搜索引擎為非法壟斷的聯邦法官下令進行較低的根本性變化,在該變化中,該公司需要與競爭對手共享其一些搜索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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