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新紀錄片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誰真正拍攝了 1972 年獲得普利策獎的照片,照片中一名裸體婦女和其他兒童在越南戰爭期間逃離凝固汽油彈轟炸。
電影版權,標題 戰爭就是恐怖主義 俗稱“凝固汽油彈女孩”的照片,總是由美聯社攝影師尼克·烏特拍攝。 斯金格11 月 28 日,Netflix 提出了另一個論點。在這部紀錄片中,一位名叫 Nguyễn Thành Nghệ 的記者根據 1972 年 6 月 8 日拍攝的 Trảng Bàng 道路的新聞短片拍攝了 Phan Thị Kim Phúc 的標誌性照片。
“尼克·伍德和我一起參與了那項工作,但他沒有拍那張照片,”Nghe 在文檔中說道。
美聯社堅持其信譽,Ut 沒有參與這部紀錄片。在與《時代》雜誌分享的一份聲明中,他的律師詹姆斯·霍恩斯坦 (James Hornstein) 表示:“Netflix 選擇向一部未經目擊者和歷史記錄證實且駁斥其說法的電影提供國際發行,這令人深感失望。”霍恩斯坦認為,“沒有新的文獻證據——沒有底片、沒有樣片、沒有印刷品、沒有當代參考文獻、沒有攝影檔案——出現支持另一種作者身份……如果有可信的證據挑戰尼克·烏特的作者身份,那麼它不會僅限於五年後出現的少數個人的證詞。”
然而,人們對這部電影的興奮並沒有消退。這部紀錄片介紹了伍德沒有拍這張照片的理論以及迄今為止所得到的反應。
詩人
2022 年 12 月,照片拍攝時擔任越南美聯社照片編輯的卡爾·羅賓遜 (Carl Robinson) 聯繫了攝影記者兼 VII 基金會執行董事加里·奈特 (Gary Knight)。他希望奈特幫忙分享其他人聲稱拍攝的照片。 “是時候澄清我的良心了,”他在文件中說道。
在 斯金格羅賓遜回憶起檢查 Ut 和 Nghệ 寄來的膠卷,他們通過媒體朋友了解到那裡的戰鬥後獨立出現在 Trảng Bàng。他說,正如膠捲和日誌中所指出的那樣,後來成為著名的“凝固汽油彈女孩”照片的圖像肯定是用繩子拍攝的。尼克·伍德(Nick Wood)拍攝了一張照片,照片中一名女子從側面奔跑,羅賓遜選擇了這張照片,因為它看起來“很棒”。但他的上司、攝影記者霍斯特·福斯卻拍下了這張正面的完整照片,因為它展現了戰爭的殘酷現實。當羅賓遜開始寫 Nghệ 的名字時,法斯說他告訴他把它改成 Nick Ut。
Faus的命令就在那裡 “這些話陪伴了我一生,”羅賓遜在文件中說道。
當被問及為什麼不糾正法斯時,羅賓遜說他害怕失去工作,因為他有三個孩子。 “我一生都感覺很糟糕,我不夠勇敢。”
這張照片拍攝 50 多年後,羅賓遜決心在他的一生中打破紀錄。 “我快80歲了。在我死之前我想做的就是找到一位真正的攝影師並說聲抱歉。”
字符串檢測
法茲於 2012 年去世,因此他無法接受這部紀錄片的採訪,但美聯社表示,他經常公開和書面討論這部電影,並且毫無疑問是烏丁。然而,越南攝影界一直有傳言稱Ut並沒有拍攝這張著名的照片。
幾年前,在一次越南攝影師活動中,羅賓遜的越南妻子接受了這部電影的採訪,她得知攝影師們將這張照片歸功於 Nghe,並且在目睹了照片發佈時羅賓遜的沮喪心情后,這個名字永遠留在了她的腦海裡。
羅賓遜和其他越南當地記者主要在私下討論了對官方照片來源的質疑。但到了 2023 年,1972 年 6 月 8 日,來自胡志明市的記者 Lê Vân 開始在 Facebook 的各個照片組中發布一張 Nghe 在長邦路上的照片,之後,Ut 沒有拍攝這張照片的理論得到了一些公眾的關注。 Nghe 的一位朋友看到了這條帖子並提醒了他,幾天后,Nghe 給記者打電話。他的故事吸引了一些人 忙碌 在越南社交媒體上,但沒有被英語新聞媒體報導。

在影片中,Nghe 講述了他所記得的凝固汽油彈襲擊 Trảng Bàng 那天的一切,以及他如何接受他認為的“金錢射擊”。他說他從這張照片中賺了 20 美元,美聯社將他的照片連同一張照片的紀念版歸還給了他。
但他現在沒有這張照片,他說,因為他的妻子非常生氣美聯社不給他信用,她撕毀了這張照片。 1975 年,他不再擔任專業攝影師,移居美國,在加利福尼亞州伯班克的 Photochem 工作,拍攝電影。他從越南運來的攝影設備、相機和底片都丟失了。
這部紀錄片展現了羅賓遜和 Nghe 在加州一家醫院第一次見面時的激動人心的時刻,Nghe 正在醫院中中風康復。 “很抱歉我們盜用了你的名字,”羅賓遜向 Nghe 伸出手說道。 “我想說對不起,你就是我的證據,我就是你的證據。”
回望照片拍攝的那一刻
這部紀錄片採用了 Index Investigations 製作的 3D 建模技術,利用 ITN 和 NBC 的照片和新聞短片重現了照片拍攝地點鏡頭前和鏡頭後的人員。
建模得出結論,在照片拍攝 15 秒後,Uth 站在 250 英尺外。
根據大衛·伯內特 (David Burnett) 拍攝的場景照片,模型顯示,要拍攝伍德,他必須跑三倍於金福 (Kim Fook) 三分鐘內所跑距離的距離。伯內特拒絕接受該文件的採訪。
“法醫證據表明,Ut 極不可能在那裡拍攝這張照片,”影片導演鮑·阮 (Bao Nguyen) 告訴《時代》雜誌。
對電影的反應
Ut 的律師表示,美聯社工作人員和競爭新聞機構的目擊者相信 Ut 於 1972 年 6 月 8 日在 Trảng Bàng 拍攝了這張照片。
霍恩斯坦在給《時代》雜誌的一份聲明中表示,“技術假設不能取代許多獨立記者的第一手觀察,他們看到尼克·伍德拍攝這些照片或不久後與他一起回顧了這部電影。”
他補充道:“紀錄片中引入的回顧性證據和它所依賴的推測性技術重建都沒有提供推翻既定記錄的事實基礎。”霍恩斯坦表示,他正在審查所有法律選擇。

這部著名電影中的裸體女人金福沒有參加這部紀錄片,但她過去曾表示,她相信伍德拍攝了這張照片,並且是她叔叔告訴她的,儘管她不記得照片拍攝的那一刻。
在美聯社進行自己的調查後,美聯社繼續將這張圖片歸功於 Ut,認為沒有足夠的證據來刪除該歸屬。其他攝影師可能也拍過照片,但他們認為不可能確切知道 53 年前 Trảng Bàng 村那條路上發生了什麼。
世界新聞攝影社也進行了法醫調查,並決定暫停對《聯合報》的歸屬,儘管 1973 年的“年度照片”獎並未被撤銷。
Nguyen 希望這部電影能讓從加沙到烏克蘭等衝突地區的當地攝影師能夠勇敢地說出他們是否經歷過與 Nghe 類似的經歷:
“我的父母是來自越南的難民。當他們來到一個新的國家時,他們想要照顧家人並生存下來。他們並不覺得自己的經歷不重要。所以我希望這有助於改變我們對個人的看法,並理解為什麼人們可以默默地忍受這些秘密。”
斯金格 當他和女兒坐在外面吃飯時,Nghe 說了最後一句話,並總結道:“我拍了這張照片。現在我有發言權了。”








